过年了,咱们来聊聊仙游“两顾”婚姻那些事
尽管“两顾”在仙游是一种常见现象,但人们对这种婚姻形式的接受程度并不一致。有网友称,自己是盖尾人,是家中长子长孙,女友是度尾人,是家中长女长孙,两个人一起读同一所高中、同一所大学,恋爱多年,当两人准备以“两顾”的形式进入人生新阶段,站在不同立场上的双方家庭却产生了争执,这令十分苦恼。
那么,面对“两顾”要求,不同立场上的人们会作何选择呢?
从数据上来看,站在不同立场上,人们“两顾”的选择方面也表现出不同倾向。当站在独生女立场上,一半以上的网友表示会接受“两顾”,调查中有134人表示,如果自己是独生女会同意“两顾”要求,有44人表示不同意,另有23人表示不太清楚。
而当站在独生子立场上,接受“两顾”的比例就相对较少,有80人表示会同意,有84人表示不会同意,37人表示不太清楚。
当家里有其他兄弟姐妹们,接受和反对“两顾”的比例则趋于平均,有89人表示同意,91人表示不会同意,21人表示不清楚。
当双方代表家庭分隔两地,对于“两顾”的要求,有一半以上的人不会选择“两顾”,共有99人不同意“两顾”,67人表示会同意,35人表示会接受。
如何“顾”得周全?
明朝婚俗多讲究,婚前协议受保护
现实生活中,“两顾”有许多讲究,“两顾”家庭对“孩子跟谁的姓”、“孩子户口落户在哪一方”、“双方逢年过节在谁家先吃饭”、“祭祀祖先要照顾哪一方”、“老人如何赡养”等一系列问题都明确提出了要求,因此,家庭“两顾”需要比普通家庭考虑得更多,也更容易产生出许多矛盾。
相传,“两顾”婚俗原形成于明朝嘉靖年间。当时倭寇入侵莆仙,秀屿区笏石镇炮厝村的罗厝自然村被倭寇抢掠,村子成了一片废墟,只有2户人家幸免于难。罗氏一家从邻村后湖村的林氏人家招来男青年当儿子,但林氏不甘改姓易族,所生下来的孩子一半姓罗,一半姓林,俗称“两顾”。这样一来,罗厝村由罗姓单姓变成了罗、林两姓。此后,“两顾”婚俗渐渐流行到了莆田各地。至今,罗厝村逢年过节时,家家户户悬挂大红灯笼,左边为罗,右边为林。
如今,“孩子跟谁的姓”仍是“两顾”家庭十分关心的话题。郊尾镇一位网友说,他的姐姐就是一个 “两顾”家庭,也曾因为孩子姓氏问题产生争执。由于之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,他的姐姐只生有一女,夫妻双方家族都希望孩子跟随自己的姓氏,最终经过协商,双方决定把2个姓氏都放在孩子的名字中,母亲的姓放在第一个字,父亲的姓放在第二,另外再选择一个字组成孩子的名字。如今,我国全面放开二孩政策,许多“两顾”家庭也会选择生2个孩子,一个跟父亲姓,一个跟母亲姓,以满足双方家族的要求。
除了孩子姓氏,逢年过节在谁家先吃饭也成了许多“两顾”家庭的一大难题。这位网友表示,姐姐和姐夫都会轮流去双方老家过年,今年去夫家过年,明年就去妻子家过年。另外,除夕夜如果在一方过,初五过大年就去另一方家,方便照顾到双方家庭。
此外,“两顾”在婚丧礼节等也有许多讲究,如“两顾”的子女在丧礼中只能披一半麻戴一半孝,招亲形式、下聘礼方式也有固定流程,各种形式都必须权衡双方意见,顾得双方周全。
◎短评
“两顾”本是儿女义务
在“两顾”婚姻中,双方父母经常会为子女划定每周回家看望他们的时间,以此作为保障,以期子女常回家看看,这也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子女义务。
根据我国《婚姻法》规定,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。在最新修订的《老年人权益保护法》中第11条也规定,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、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。而在第18条第2款更是规定,“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,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”。
这一系列的法律都明确了子女的赡养和精神慰藉义务。除了法律约束,在道德层面上,孝老爱亲也是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美德、我们每个为人子女应尽的孝心。
期待随着孝道的传承、文化的教养,加之法律有关惩戒规定的逐渐健全,不用“两顾”婚俗约定,子女也一样会尽好供养、照料、慰藉老人的义务。
来源:仙游今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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